1月10日,省安监局召开座谈会研究2018年推进智慧用电相关工作。省安监局李公杭副局长、综合处、省安科院、各市及部分县(区)智慧用电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省安科院技术人员介绍了智慧用电监管平台建设情况。各市、有关县(区)业务处室负责人汇报了本地区智慧用电进展情况。综合处通报了智慧用电工作的总体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重点工作措施。自2015年省安监局向省政府申请专项资金推行智慧用电技术以来,全省智慧用电技术设备安装数累计超过13万台套,已覆盖3万多家企事业单位。从消防部门统计数据分析,2016年全省电气火灾事故较2015年减少471起,下降幅度为3.7%;随着全面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2017年全省电气火灾事故较2016年减少4625起,下降幅度达到30%以上,电气火灾事故防范成效明显。智慧用电推广应用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但也存在各地区工作推进不平衡,企业认识不到位,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健全,供应商之间低价竞争、恶意竞争等问题。2018年,将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完善智慧用电运营服务商线上监测和线下服务的具体要求;规范智慧用电市场秩序,杜绝低价竞争、无序竞争、恶意竞争等行为;用好智慧用电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引导工作更快更好推进;加快各级智慧用电数据与省监控平台的接入工作。
李公杭副局长对各地在推进智慧用电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推广智慧用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求省安科院在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相关制度方面出谋划策,主动加强与各地安监部门的沟通对接,抓紧制定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智慧用电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二是要求各地根据《浙江省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重点行业领域认真抓好推广工作;三是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智慧用电市场秩序,督促智慧用电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要实行“一岗双责”,在抓智慧用电推进的同时,也要抓好廉政工作,杜绝基层干部违反廉政要求介入或干预智慧用电服务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