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公通〔2017〕144号
各市公安局,综治办,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房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多起高层建筑因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等原因而导致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组织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
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选取智慧消防相关段落
(五)提升物防技防水平。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推广应用“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系统,强力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提高技术防控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将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联入系统,24小时监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主动利用智慧用电安全管理、智能燃气管理、智慧用水管理等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搜集、分析和应用,实行智能监测、动态管控,确保用电用气安全可控、消防供水正常可靠。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安发〔2018〕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单位:
《省政府安委会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2月24日
省政府安委会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选取智慧消防相关
22.强化消防安全监管。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逐一明确责任,加强隐患整治,实施销号整改。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公共消防设施,整治事故隐患,强化化工园区消防安全管理。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实现社会火灾防控智能化、精准化监管。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文件鲁办发〔2018〕50号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7.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按消防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提升智慧消防建设水平。化工园区按照特勤消防站标准建立消防队,并严格按照标准配备人员、装备及相关设施。优化消防装备结构,加强举高、专勤等特种消防车辆和器材配备,石油化工区域、高速铁路轨道交通沿线等按照位置特点配备适应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