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区消防工作的通知
来源:洞头区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4 浏览量:
智慧消防相关:
(二)强化智慧消防应用。区消安委办、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秒响应”平台场景应用建设,推进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迭代升级,建立民宗、民政、卫健行业消防管理模块,加强火灾风险分析研判、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区域性、行业性趋势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决策管理提供依据遵循。要推进智能检测管理,推广灭弧式智慧用电、燃气安全智能控制、热解粒子探测、远程监控等物联网监测控制技术,强化数字管控。
以下为文件原文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洞政办发〔2021〕8号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区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遏重大”攻坚年行动,确保2021年全区火灾起数比2020年目标数下降15%,杜绝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1年全区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好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动消防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将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融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谋划年度工作任务,并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或为民办实事工程,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要常态保持消安委办实体化运作,定期开展“双预警”督导、安全生产巡查、平安暗访督查,并将结果纳入平安建设“负面清单”等内容。各级党政领导要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定期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工作实际,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紧盯节点抓好督导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个人,要落实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刚性措施。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对消防安全工作予以统筹谋划、统筹推进。教育、民宗、邮政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紧盯开学前、“双十一”、传统节日等重点时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做好校园、快递寄递、宗教活动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工作协作,在火灾调查、建设工程、消防产品等方面出台相关协作机制,破除一批瓶颈性、机制性问题。教育、民宗、民政、文广旅体、卫健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建立信息共享、联合督查、协作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公众娱乐场所、医院等领域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切实提升行业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风险自查指南》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第二版)》要求,指导其开展自查评估、公开承诺,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卫健、民政、教育、民宗、文广旅体等行业部门要推动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试点建设,6月底前建成一批标杆试点场所,9月底前逐步推广,11月底前基本实现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要充分发挥信用杠杆作用,开展单位信用监管,对消防严重失信的单位要加大抽查频次,并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对消防诚实守信的单位要减少抽查频次,依法依规在评优评先、补助申请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二、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整治
(一)固化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成效。各街道(乡镇)要严格落实“百日攻坚”整治要求,建立红、灰、黄、绿“四色”差异化管理措施,固化长效管控机制。对新增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要落实“随增随改”措施,即自排查发现之日起至次月底前,必须落实整改措施并整治到位;对停用停租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要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并定期开展复查检查,严防“带病”返租、“带病”使用。区消安委办和各街道(乡镇)要强化日常督导,每月开展常态抽查,11月底前各街道(乡镇)抽查要100%全覆盖。各街道(乡镇)要依托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接入智能感烟探测报警器等设备终端,强化实时响应,区消安委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双预警”督察范围;要探索建立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动态管理数据库,实施消防安全掌上管理、云上管控。
(二)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要加快推进20栋失管或老旧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做好政策、经费等工作保障。3月底前完成底数摸排并建立“一楼一册”整改方案,每月对照计划进度开展督导,11月底前完成整治验收。对有管理主体的高层建筑,区住建局协同各属地街道(乡镇)要于3月底前100%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定期开展拉动演练,6月底前确保远程监控系统联网有效并接入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实现云端管控,9月底前确保消防水系统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常态运作。要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3月底前对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至少开展1次集中曝光,强化舆论氛围;6月底前、9月底前,公安、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消防等部门至少联合开展1次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为主题的集中统一行动,加强面上执法打击力度。
(三)推进生产加工类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11月底前,全区小微企业园基本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基本保持完好有效,为企业成长、产业培育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条件。要紧盯“三合一”、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损坏缺失等突出隐患,合力推进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街道(乡镇)按照“合格一家、入册一家”每月报送整治进度,区消安委办每月开展督导检查;11月底前,依托行业协会探索建立“行业消防安全联盟”,定期组织单位开展实操培训、互查互评。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推进重点产业消防安全治理,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开展不少于1项的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消除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隐患。
(四)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及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场所于6月底前要完成“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消防会议、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上一次消防知识课、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建立一套消防工作档案;年内,区消安委办要组织对各领域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突出抓好民俗祭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街道(乡镇)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民俗祭祀专项行动“回头看”,各类节日及特殊时段要组织村居网格力量开展全面排查,针对前期排摸的情况,积极引导居民使用电烛代替传统蜡烛,进行文明、安全祭祀,确实无法整改的,民房内佛龛两米范围内不得有可燃物,佛龛及基座应用不燃材料制作,佛龛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区民宗部门要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在民俗宗教活动中消防安全,规范文明安全燃烧香和蜡烛;区文明办做好宣传引导居民养成文明、安全的祭祀行为,倡导不使用明火和燃烧蜡烛、香等物品祭祀;区住建部门督促物业企业做好引导规范居民小区内的祭祀活动;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在重要民俗祭祀节日时间段开展“零点夜查”、“驻点巡防”。
(六)做好重大隐患治理、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重大隐患整治力度,于3月底前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9月底前原则上要全部整改完毕;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停产、停业,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采取函告、警示、约谈等措施。要紧盯建党百年大庆、全国“两会”、重要节假日、互联网大会、青年科学家峰会等重大活动,启动常态化夜间消防专职大巡防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重大活动期间我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加强消防管理体系建设
(一)建强基层管理力量。各街道(乡镇)要深入推进应急管理机构和消防管理工作站一体化建设,推动加挂“消防管理站”牌子,探索推进村居(社区)建立消防自治组织。公安派出机构要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统筹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持续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全科网格日常检查内容,明确消防工作的检查重点、任务数量、职责分工,利用基层治理“四个平台”规范流转消防事项,将消防工作纳入全科网格考核内容。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提升末端执法能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消防工作骨干力量,并鼓励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参加消防执法岗位资格考试。要规范消防委托执法,全面推开街道(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将街道(乡镇)消防委托执法案件接入消防监督管理平台,定期开展委托执法质量考评,规范办案流程、文书制作,执法量、执法质量纳入“双预警”督导考核内容。
(二)强化智慧消防应用。区消安委办、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秒响应”平台场景应用建设,推进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迭代升级,建立民宗、民政、卫健行业消防管理模块,加强火灾风险分析研判、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区域性、行业性趋势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决策管理提供依据遵循。要推进智能检测管理,推广灭弧式智慧用电、燃气安全智能控制、热解粒子探测、远程监控等物联网监测控制技术,强化数字管控。
(三)培育新型管理模式。要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培育,严格落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公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情况,培树一批实绩突出、成效显著的服务机构。要依托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库、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资源,探索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等推行专家指导服务制度。要充分发挥保险杠杆作用,在火灾高危单位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一体化”进程,推动保险公司为投保单位提供安全生产和消防服务。
四、推进消防服务能力提升
(一)强化火灾事故延伸调查。要强化责任倒查,对亡人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要深入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提出调查及处理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管理、堵塞漏洞。要加强源头防控,对本辖区本行业多发频发的同类火灾事故,查清事故发生原因,深入剖析制灾机理,找准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制发预警提示,举一反三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深入落实便民服务,将消防事项融入“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政务系统共享证照、许可等信息,能够交互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并探索实行“零纸质资料”办理。适时开展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和消防执法满意度调查。要深入推进告知承诺,严格落实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5类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实行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
(三)丰富消防安全宣传载体。要加强体验点建设,9月底前全区至少建成1个消防主题公园(消防文化街或消防文化广场),各街道(乡镇)要按标准建成消防示范宣传体验室7个及村居(社区)消防宣传点15个。要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乡镇)11月底前在全区打造1支富有洞头特色的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并依托“消防志愿者管理平台”大力培育消防志愿者队伍。各街道(乡镇)要深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消防宣传进文化礼堂”等主题活动,依托文化礼堂举办消防培训讲座、消防文艺演出等活动不少于100场次。
五、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一)科学制定消防工作规划。加强消防安全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区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使用制度,年内全区新增消火栓不低70个,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100%;在工业园区、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和产业集聚区等周边缺水区域及时新增消防水源、取水码头2个。
(二)科学推进消防站点建设。年底前,大门消防站投入使用;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江口消防站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组建近岸水域救援队伍,按照“精细化人员编配、标准化装备配备、规划化科学组训、专业化事故处置”的建设思路,坚持“边建、边训、边完善”,计划1年内初见成效,3年内全员持证上岗,达到专业化水平。
(三)健全消防应急救援体系。修订完善消防救援应急处置预案,优化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交通、卫健、电力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协作机制。年底前组织不少于1次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标准“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队,村居(社区)、重点企业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要将有资质的民间救援队伍和企业救援队伍纳入消防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强化联勤、联训、联战机制,提升“救早灭小”能力。
(四)有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10月底前,完成偏远村居消防配套设施建设,为东屏街道金岙村、大北岙村、松柏园村,大门镇沙枫港村、杨梅田村、观音礁村<南塘自然村>、观音礁村<郑家底自然村>、寨楼村、美岙村,霓屿街道长坑垅村、郎等村、下郎村以及鹿西乡等村居建设消防水池及配套消防管网,强化村居消防能力;改造提升20栋失管或老旧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要按照6月底前完成不少于50%、9月底前完成100%的进度要求推进隐患整治工作;推动近岸水域救援能力提升,以政府雇员方式组建区级近岸海域救援专业队伍,配备专业救援船艇、水上遥控救生器等专业救援装备。
附件:民生实事高层建筑隐患整治清单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