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相关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全市“智慧消防智能防控”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2 浏览量:
关于印发《全市“智慧消防·智能防控”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及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部署,着力推进我市火灾智能防控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水平,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全市“智慧消防·智能防控”建设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全市“智慧消防·智能防控”建设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化转型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火灾智能防控体系建设,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推动消防安全治理现代化,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围绕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以“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为总目标,结合高层建筑综合治理、老旧小区专项整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以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行动部署,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汇聚各地智能防控系统数据,提升分析研判和靶向防范能力。年内,“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市、乡(镇)二级实现100%覆盖应用,数据100%启动连接。
二、工作内容
在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基础上,按照“开放共享”、“急需先建”的原则,近三年围绕“1+N”的思路开展工作(即一个平台、N个防控系统,平台简介详见附件1),实现动态感知、智能研判、精准防控,为火灾防控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
(一)全面应用1个“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
要全面应用平台开展实时监测,重点开展“四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排查、列出一张清单、召开一次会议、开展一次检查)。消防部门要在4月19日前全面摸清辖区内“智慧消防”运营服务机构底数。汇总梳理出一张清单,按照远程监控、智慧用电、智能预警、智能充电桩等系统进行分类汇总;4月26日前,组织全市“智慧消防”运营服务机构召开一次推进会,指导其将联网数据接入平台,对已接入平台的系统督促做好数据实时上传。6月底前,消安委办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本地已安装智能防控系统的单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系统完好率、服务机构运维情况,并通过本地消防互联网官方网站对外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运营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发挥智能防控系统作用,提升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效能。
(二)分类推广N个系统
在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城市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居住出租房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场所安装应用技术相对成熟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智慧用电、智能预警、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单位自主管理系统等火灾技术防控手段。
1.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重点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联网用户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详见附件5)。6月底前,民政、卫健、文旅、教育、商务、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系统内属于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对象推广安装远程监控系统。消防部门要对已经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消控室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加大对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未持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智慧用电”。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和消防安全形势,应急管理、经信、住建、民政、文旅、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分别在危化品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养老及救助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医院、学校、文保单位、居住出租房等场所推广应用智慧用电系统(详见附件5)。年内,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到70%。
3.“智能预警”。重点在老旧高层住宅、劳动密集型企业、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民宿(农家乐)以及特殊人群住所等场所推广应用智能预警系统。消防部门要对已经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的场所要组织一次回访检查,督促使用单位进行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4月17日前,各乡镇(街道)要摸排上报“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情况登记表(附件3),按照急需先建原则,分批次分类别推进。年内,全市“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的联网型独立感烟探测报警器安装率达到100%。
4.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重点在老旧小区、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推广建设智能充电桩系统,逐步在有条件的居住出租房等场所全面覆盖智能充电桩系统。4月底前,消防、住建部门要细化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安装工作方案,明确充电桩建设标准和要求。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辖区、本行业系统推广建设智能充电桩系统;住建部门要在公共区域及有物业的小区推广建设智能充电桩系统。同时各级各部门办公场所设置电动车停放点的,要优先建设智能充电桩系统。确保年内全市建成100个集中停放智能充电点。
5.单位自主管理系统。重点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用单位自主管理系统。实现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巡查流程网上管理、制度执行网上监督、整改质量网上评价、安全风险网上研判,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单位日常管理数据将纳入平台,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数据支撑。年内,全市火灾高危单位全部应用单位自主管理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用单位自主管理系统率达到70%以上。
6.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一张网”和政府基层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行业、基层组织、社会单位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要应用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落实社会单位监管、火灾隐患跟踪管控、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已自主开发的网格化管理系统要做好与平台对接工作,并融入本地基层治理信息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市“智慧消防·智能防控”建设年的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结合消安委办实体化专班,成立由消防大队刘宏慢任组长,公安、应急管理、住建、教育、民政、卫健、文旅等部门抽调骨干为成员的“智慧消防·智能防控”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三个工作小组,第一组:由消防大队应少平牵头,负责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推广安装;第二组:由消防大队徐向相牵头,负责“智慧用电”推广安装;第三组:由消防大队姜建科牵头,负责“智能预警”、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单位自主管理系统推广安装。
(二)细化工作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分析评估近年来火灾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拓展相关功能,变“防不胜防”为可预测、可预防。要推动“智慧消防”运营服务机构摆脱“重建设轻维护”思想,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并督促其将本单位系统数据接入省级智能管控平台。
(三)强化平台应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 “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管理,用足用好平台。应用平台加强对“智慧消防”运营服务机构监管,运用监测数据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确保已安装智能防控设备完好有效。建立线下管理机制,协同政府相关部门既要全面创新推广各类智能防控系统,也要运用平台监管系统完好率,巩固前期建设成果。
(四)落实保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智能防控建设纳入重点保障,争取经费预算。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多层次、多渠道引进先进技术,加大建设投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外包租赁等方式,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五)明确工作责任。火灾智能防控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三年翻身仗行动考核内容,市消安委办将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实施过程评估、督导、考核。每月通报系统接入、指标完成等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任务推进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