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社会消防安全服务系统运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智慧消防相关内容解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10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快潍坊市“智慧城市”和“智慧消防”建设,规范潍坊市社会消防安全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运行管理,全面加强社会化消防工作,提升社会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潍坊全面推进“社会智慧消防系统”建设。
一、潍坊市社会消防安全服务系统是什么?
潍坊市社会消防安全服务系统作为潍坊市“智慧消防”应用管理平台,是潍坊市“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部门开展协同监管的重要工作平台,是各级监管部门实施消防安全网上监管的操作平台,是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平台。
二、系统使用原则
系统的使用、运行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集约建设、开放便民、保障安全的原则。
三、系统的运维升级谁负责
系统的研发、升级、维护、管理由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等按本规定使用系统
四、系统给谁用?
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及具体工作人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防火巡查人员等消防有关人员为系统的使用人员。
五、怎样做好“智慧消防”推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将“智慧消防”纳入当地“智慧城市”建设范畴,按照建设需求,做好总体规划、政策引导。
六、系统应用
1、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动消防服务系统落到实处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做好系统应用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具体负责的运行管理机制。要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示范引领等方式,提高行业内单位应用系
统的积极性。
利用系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在线调度下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现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监管辖区、所属行业、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应用系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整改系统发现和监管部
门推送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反馈整改情况。
2、格督导考核,推动建立长效应用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运用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利用系统在线调度下级政府、行业部门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长效机制。
七、智慧消防系统建设优势
1、信息化系统通过物联潍坊公共服务平台,与系统做好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和深度融合。
各行业部门根据系统大数据功能及时研判本行业系统的火灾形势,对区域、单位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部署调整消防工作任务。
2、“智慧消防”数据中心建设,24 小时值守,对辖区“智慧消防”数据进行存储、处理和分析。
3、可根据消防工作实际需求适时拓展系统功能,不断加强系统在火灾防控、应急救援、监督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中的应用。
4、从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到上传检查内容到检查结果,最终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根据系统要求完成隐患闭环管理。
八、对智慧消防厂商要求
1、产品要求
“智慧消防”终端设备厂商应具备自建平台(系统),同时支持 PC 端和手机 APP 应用,至少具有消防巡查检查、隐患闭环管理、智慧用电监测、建筑消防用水监测、火灾自动报警、动态隐患视频识别、防火门监控、独立感烟探测、独立可燃气体探测、大数据分析预警等一项或多项功能;供应商自建平台(系统)应具备完善的安全体系,设置安全保障机制,不得出现数据丢失、泄漏等现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体系认证。
2、服务要求
“智慧消防”终端设备厂商应建有数据处理中心,能够对终端设备产生的数据进行筛选、甄别、存储和预警。其数据处理中心要有值班人员 24 小时值守,对预警信息进行快速处理和即时通知,即时进行短信推送和电话通知,根据社会单位或消防救援部门的需要到现场协助进行处置。
“智慧消防”终端设备厂商每月应为社会单位出具 “智慧消防”终端设备运行情况报告,并报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备案。
3、技术支持
“智慧消防”终端设备厂商应建立完善的售后保障体系并实现潍坊市本地化服务,确保终端设备运行正常。出现物联网设备离线、故障等问题应在 12 小时内进行解决;出现厂商自建平台(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应在 24 小时内及时解决,并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备案。根据潍坊市“智慧城市”和“智慧消防”建设需求,不断完善、更新产品和自建平台(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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